為什麼要投保汽機車強制險?
保障您的行車安全
自民國八十七年度起,政府規定汽機車都需投保汽機車強制險。 未依規定者,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,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 如果未投保又肇事的話,還得處以新台幣六千元以上,三萬元以下的罰鍰,並扣留牌照直到投保為止。
第三人責任險的神奇妙用
行車加倍保障
- 汽車「第三人責任險」是「強制險」的加重保障,當發生汽車交通意外事故時,如果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方,不論對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,即可依「第三人責任險」理賠。
- 根據 93-94 年間的統計,每一件車禍死亡和解金平均約 300 萬元,本專案規劃 300 萬元及 500 萬元之責任保險供您選擇,讓您行車更有保障。
駕駛人傷害險
多愛自己一點
強制險僅提供駕駛人以外之車禍受害人保障,有了駕駛人傷害險,保障了汽車之車主及列名被保險人之行車意外事故保障,本專案特別提供最高死亡給付 100 萬元及住院日額給付 1,000 元/日之保障,多了份保障,多份平安。

點擊以放大圖檔
點擊以查閱汽機車險 e 好康專案
|